中国矿业大学规范公文办理提高工作效率的意见

发布者:朱正中发布时间:2014-03-28浏览次数:637

为进一步转变文风、改进作风,规范公文办理,提高工作效率,经学校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简化公文办理

除涉密文件外,今后所有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校外单位发来的各类公文,一律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进行流转,原则上校内不再通过纸质文件传阅处理。

二、规范校内发文

1、切实转变文风。学校各类公文的起草,要简明扼要、直奔主题,表述准确、文风朴实,杜绝“长、空、假”,提倡“短、实、新”。内容要切合实际,准确把握、充分理解上级有关精神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论证,紧密学校实际。提出具体明确的思路、原则、措施和工作要求。

2、控制公文数量。学校制发公文,应明确权限、讲求实效、确保质量、严控数量。凡属以下情况一般不再发文:

1)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及现行公文仍然适用的;

2)相关工作已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并已提出明确要求的;

3)对工作进行一般性表态、无实质性内容的;

4)使用电话、传真、邮件等其他方式可办理的。

3、完善办理流程。强化公文审批把关环节,以学校名义印发的公文,须经分管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签;以职能部门名义印发的公文,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核批准。除涉密文件外,校内公文的起草、修改、审批、发布、归档等全部工作流程,一律通过OA系统”进行调度和流转,党政办公室原则上不再受理和印发纸质文件。

三、把握办文时限

1、校外来文。通过OA系统”调度流转的校外来文,相关单位须及时审批、处理。普通公文办理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加急公文不超过1个工作日,特急公文必须及时办理。党政办公室要安排专人负责,校外来文的分发与调度时限一般不超过半个工作日。

2、学校发文。学校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对校内报请批示的各类公文,要及时阅批。普通公文阅批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加急公文不超过1个工作日,特急公文应当及时阅批。党政办对职能处室报送符合质量要求的公文,应及时审核、报批、印制和分发。涉密公文处理应符合保密工作的要求。

四、明确具体要求

1、勤于登录。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养成自觉运用“OA系统”处理日常公文的良好习惯,确保工作日每天至少登录一次“OA系统”,及时审阅或处理文件。如因个人原因不及时登录“OA系统”造成信息延误或耽误工作,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强化责任。公文办理应按工作职责要求进行,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公文办理不得委托他人阅批。确因特殊情况(如出境、出国)不便阅批文件,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可授权相关领导同志代为阅批,并提前告知党政办公室。

3、注重沟通。在公文办理的过程中,根据文件内容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互动交流和沟通协调,并按照文件办理要求,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

4、加强督查。党政办公室对相关公文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统计发布校内各单位公文流转和阅批、办理情况,对公文办理效率低下、延误漏办等问题,报请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后,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落实工作保障

1、党政办公室负责“OA系统”的实时监测与调度流转,强化公文起草、修改、审批、成文、发布、归档的全周期管理,确保收文、发文处理工作快捷高效。

2数字化校园建设办公室和党政办公室要密切配合,协同做好网络技术保障工作,确保“OA系统”运行安全通畅

3、各单位“OA系统”信息管理员负责培训、协调本单位或本部门人员熟练使用“OA系统”,加强与党政办公室信息管理员和文秘人员的沟通交流,共同做好公文的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