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教育部网站发布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第14号核准书,正式对《中国矿业大学章程》予以核准通过,这标志着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教育部核准书指出,《中国矿业大学章程》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4年4 月 24 日教育部第1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予核准。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学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近年来,大学章程作为大学办学的“宪章”受到各方的高度重视,也被认为是当前加快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下放办学自主权、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推进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必要条件,正式核准后的大学章程将作为教育部部门规章,发挥基本办学依据作用,并在处理办学事务中具备相应法律效力。
据悉,继首批核准中国人民大学等6所高校章程之后,本轮教育部共核准了包括我校在内的吉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四川大学等9所高校的章程。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全国高校将于2015年底之前完成各自章程建设,实现高教法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所规定的“一校一章程”的要求。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4号)